
桂阳县“一村一辅警”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辅警”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9名驻村辅警,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南省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试行)》、《湖南省“一村(社区)一辅警”工作规范(试行)》、《郴州市一村(社区)一辅警实施方案》,《桂阳县“一村(社区)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辅警。
二、招录名额和职责
计划招聘309名驻村辅警,驻村(社区)辅警为专职,在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的指挥、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驻村(社区)辅警主要承担本村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防范、法制宣传、“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安全协管、情报信息收集、重点人员管控、现场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责。“一村(社区)一辅警”驻村(社区)警务室要发挥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求助报警点“五个点”作用,真正实现警务前移、防范到位。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录应聘岗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高中(含中技)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或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或该村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具有本地户籍并且长期居住在农村,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居民(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周岁)。确实本村委(社区)无合适人选的,户籍可放宽至“农村警务室”所在乡镇且在该村有住宿条件的(定员在编村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招聘)。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网格员、组干部、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吸毒、精神病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组织、策划、参与非正常上访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原则上由行政村(社区)推荐,乡镇及派出所审核,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乡镇政法组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辖区派出所或乡镇政法组填报《报名登记表》、《个人申请书》报名。
(四)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及当地乡镇政法书记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桂阳县体育馆田径场集合,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成绩,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与政审
面试由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乡镇、人社等部门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个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按照相关程序,劳务公司与桂阳县“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签订合同)。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前培训
对招录的“一村(社区)一辅警”人员由县公安局进行上岗前的业务知识、警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五、薪酬待遇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聘,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和县公安局原纪检、督察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桂阳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桂阳县公安局
2019年2月 13日
责编:刘艳萍
来源:桂阳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桂阳县公安局
桂阳县樟市镇秸秆归田变沃土
四里镇:“三向发力”推进素质培训,综合赋能锻造过硬队伍
我县开展2025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桂阳县桥市乡:“三训提质”激活乡村振兴“头雁”动能
我县开展2025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
桂阳大道绿化工程启动建设
深入推进“六大新行动” 全面实施“七大攻坚”丨塔背路建设提速攻坚 预计12月实现全线贯通
警民携手20小时生命接力 安全救回九旬走失老人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