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路林木遭砍伐,罚!
2023-08-17 09:38:35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方卉 |          浏览量:19442

新桂阳8月17日讯(通讯员 刘文国  袁寿舜)2023年8月1日,接群众举报桂阳县樟市镇至樟市渔场县道C372、乡道Y608线桩号0.6一1.4公路两边的护路林桉树被人砍伐贩卖。桂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便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

8月2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据执法人员调查走访,砍伐护路林的当事人系桂阳县樟市镇竹里村民成某。当事人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县道C372和乡道Y608线公路护路林砍伐83株桉树进行砍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条款,该行为已构成违法。执法人员为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砍伐公路两边属护路林,既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款之规定,给该公路路段造成了安全隐患。经属地政府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耐心宣传教育,当事人也深感懊悔不已,表示愿意退还贩卖树木的违法所得,并承诺以后不再随意破坏公路旁的护路林,由属地政府督促陈某明年开春按实际砍伐的83株树补种相当大小的树木。基于当事人事后认错态度较好,自愿退还违法所得,且愿意给予补种树木,秉持“柔性执法”原则,给予当事人适当罚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公路沿线两侧的护路林,除了可以巩固路基、美化路容路貌,还可以降低行车噪音、防止驾驶员视觉疲劳等功能。桂阳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要知法守法、爱路护路,不破坏、侵占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不在公路建设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确保“人畅其行,物畅其流”,为桂阳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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