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口的公告
2024-10-22 16:34:52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何卓 |          浏览量:2899

桂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使用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的公告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告下发之日起,我县骏马大道升级改造后的骏马大道与蔡伦北路交叉路口等6个路口共21个方向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将继续对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详见下表)。

序号

路口名称

抓拍取证方向

抓拍机动车违法行为

1

骏马大道与蔡伦北路交叉路口

骏马大道与蔡伦北路路口东往西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骏马大道与蔡伦北路路口西往东

蔡伦北路与骏马大道路口南往北

2

欧阳海路与骏马大道交叉路口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路路口东往西

骏马大道与欧阳海路路口西往东

欧阳海路与骏马大道路口北往南

欧阳海路与骏马大道路口南往北

3

骏马大道与省道S215线交叉路口

S215省道与骏马大道路口东往西

S215省道(麒麟山路)与骏马大道路口西往东

骏马大道与S215省道路口南往北

骏马大道与S215省道路口北往南

4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交叉路口

健康路与骏马大道路口东往西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路口南往北

骏马大道与健康路路口北往南

5

骏马大道与龙潭东路交叉路口

龙潭东路与骏马大道路口东往西

骏马大道与龙潭东路路口南往北

骏马大道与龙潭东路路口西往东

6

骏马大道与芙蓉东路交叉路口

芙蓉东路骏马大道路口东往西

芙蓉东路与骏马大道路口西往东

骏马大道与芙蓉东路路口南往北

骏马大道与芙蓉东路路口北往南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行经以上路口的车辆,有上述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20241022

 


责编:何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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