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桂阳12月17日讯(记者 邓欣)12月1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 莲塘镇某超市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食盐,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淮盐”精制食盐产于江苏省。根据相关规定,外地盐厂在当地销售食盐必须在当地取得经营许可证,此外还需要具备当地相应的食盐行政许可。而该产家在我县并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执法人员当场将店内剩余的81袋食用盐依法予以扣押,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责编:刘艳萍
来源:桂阳新闻联播

网络普法微电影丨隐形的镜头

芙蓉国评论丨一口热乎饭里,藏着民生政绩观的“大账”
惠民生 增福祉|国网桂阳县供电公司:以坚强电网、暖心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
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来我县调研
永兴县树德初级中学学子来我县文化园研学
我县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暨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
青兰中心校举办献礼长征红歌艺术节
塘市黄家大溪村“周周乐”:把党群服务办成村民幸福事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