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郴州59项工作获表扬激励
2024-02-23 14:54:00          来源:郴州发布 | 编辑:方卉 |          浏览量:5750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3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郴州市共获得真抓实干表扬激励59项,名单如下:
一、打好“发展六仗”成效明显的市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和“ 五好” 园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园区
“五好” 园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园区
郴州高新区。省政府激励措施: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奖励100万元,并优先支持开展调区扩区。
三、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桂阳县、郴州高新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100万元。
四、推进产业发展“ 万千百”工程、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推进“ 智赋万企”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 一)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0万元。
( 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推进“ 智赋万企”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200万元。
六、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七、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嘉禾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300万元。
八、 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按照每个市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15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
九、发展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抓实优质湘猪工程、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 一)发展优势特色千亿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县
郴州市、宜章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安仁县。省政府激励措施:按该县市区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十、水利项目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嘉禾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万元。
十一、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200万元。
十二、对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办好各级旅游发展大会、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300万元。
十三、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高新区
( 一)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永兴县、桂东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 二)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优秀的高新区
郴州高新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十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 一)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苏仙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300万元。
( 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0万元。
十五、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营商环境改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 一 )营商环境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200万元。
十六、“ 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 一)“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万元。
( 二)“ 湘易办”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十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建设、 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区
永兴县、桂东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50万元。
( 二)质量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临武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万元。
(三)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安仁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十八、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财政管理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郴州市、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
十九、实施“保交楼” 、保障性安居工程、 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区
安仁县、桂阳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100万元。
二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一、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交 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本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的市州、县市区
宜章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安仁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200万元。
二十三、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宜章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200万元。
二十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苏仙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五、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北湖区。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重点任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桂东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 二)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安仁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50万元。
(三)推动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永兴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汝城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八、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嘉禾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二十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资兴市。省政府激励措施:在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中,奖励100万元。
三十、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含管理区)
宜章县、安仁县、桂阳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分别奖励100万元。
三十一、在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和 2023 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综合督查中受到表扬或经验推介的市州、县市区
( 一 )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的市州、县市区
郴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府激励措施:奖励100万元。
(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2023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综合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的市州、县市区
市本级、北湖区、苏仙区、永兴县、嘉禾县。省政府激励措施:对上述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
1.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方面
打造“办会兴城”新样板,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
唤醒“ 沉睡”老屋,激活乡村旅游(北湖区)
2.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方面
科技赋能传统优势产业,推动稀贵金属国家特色产业集群迈上千亿台阶(永兴县)
坚持“ 三创”提升“ 三力”,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延链条(苏仙区)
3.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方面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嘉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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