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阳 3月21日讯(通讯员 袁寿舜)3月19日23时,高速交警嘉禾大队执法人员对停靠G0421许广高速桂阳县欧阳海服务区接送学生的大巴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载着42名师生的广西省桂林市某公司旅游大巴无法提供营运证、包车牌,涉嫌非法营运。高速交警执法人员立即通知桂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其进一步核查。在等待期间,司机用备用钥匙将大巴开出服务区,往广州方向逃行,高速交警随即一路尾随喊话、勒令就近下高速接受检查,20日0时30分引导至嘉禾县行廊高速路口。

桂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费良贵带领6名执法人员赶往行廊高速路口,经查,驾驶员王某、段某,驾驶大巴桂C7**67,由衡阳市某职业学校搭载40名学生、2名带队老师开往惠州市某企业实习,驾驶员收取6000元包车费,该车核载49,实载42。
经查实,驾驶员无法提供包车合同、车辆未取得包车牌,且驾驶员未考取从业资格证,大巴涉嫌多项违法被桂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扣。

考虑到学生较多且路途较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郴汽集团桂阳分公司派出营运大巴将42名师生及时转运,并将无营运证的大巴暂扣至指定停车场,下一步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对大巴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桂阳县加大交通运输联合协同执法力度,把“两客一危”、超限超载、超范围经营作为安全执法的重中之重,共出动执法人员668人次,开展安全执法136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15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份。查处各类违法营运车21台,行政处罚20万元,开通了县交通执法举报投诉电话0735-4470569。
桂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节假日期间学校、单位、企业有包车需求的团体,不仅要与包车企业签订有效的包车合同,还要认准当地已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并认真核查企业、车辆及司机的资质,确保包车出行安全。
责编:刘克坚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喜迎元旦“庙”趣横生 萌娃享民俗迎新春
乡风文明建设丨风雨同舟五十载 潘泉村金婚庆典暖人心
洋市镇:银龄乐聚 趣享时光五节活动点亮晚年生活
莲塘镇潘泉村为山区老人举办“金婚庆典”
桂阳县古郡志愿者协会“暖冬行动”温暖留守儿童心田
芙蓉国评论丨湘超:绿茵场绽放的湖湘足球新生态

球员招募
安全生产在线丨我县持续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下载APP
分享到